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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铁腕执法依法行政拘留4名环境违法责任人

发布日期:2019-07-31 10:19:01                   浏览量:75703

近日,山阳县环境监察大队不顾高温酷暑,连续作战,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两起非法养鱼污染水质案件,行政拘留4环境违法当事人,网箱拆除和成品鱼清理依法有序进行为“一江清水送京津”保驾护航。

     2019年6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在金钱河水流域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南宽坪镇猛柱山水电站网箱养鱼污染库区水质。6月5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联合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迅速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山阳县鱼满仓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和靳某某在无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下,在南宽坪镇猛柱山电站库区擅自建设发展网箱养殖,污染库区水质。当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以涉嫌“无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对非法网箱养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山阳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向两家养殖户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网箱养殖,限4日内拆除网箱养殖设施。2019年6月12日,山阳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山阳县鱼满仓水产养殖专业合作未按要求拆除网箱。

山阳县环境监察大队依据《环境保护法》要求,于2019年6月14日将两家非法养鱼案件移送交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现场侦查取证,7月24日,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茹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对郭某、茹某某、白某某各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目前,库区非法养殖网箱正在依法有序拆除中,成品鱼已大部分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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