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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辉)

发布日期:2020-01-09 09:09:29                   浏览量:37327

根据分工,本人负责水污染防治、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综合改革及调研工作,统筹环保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分管水体污染监管科、综合执法科。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

2019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秉承干一行爱一行的工作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对党组分配的每一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身体力行,把工作做实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水污染防治措施得力,水质更好。深入实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组织制定印发商洛市碧水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持续推行河长制、目标责任制、出境断面水质月监测通报制、治污项目进展月排名通报公示制及约谈、曝光等机制措施,切实落实县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全力促进工作落实。2019年计划实施重点流域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镇村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等7大类48个治污项目,完成了47个,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丹江、洛河、金钱河等10条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功能区标准,丹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1-11月我市水环境质量排名位居全省第二,城市水质指数(CWQI)同比由3.7326下降到3.62,提升了3个百分点。

二是生态环保政策法规普及到位,成效显著。组织制定了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4•15”国家安全宣传日、“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环境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邀请陕西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授对各县区分局分管领导、市县区环境监察支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举行了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商南)有限公司和北京桑德环境有限公司山阳县分公司涉嫌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行政处罚案公开听证会,组织对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期间办结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随机抽取16份进行了集中评查、汇总通报和问题整改,参加了全省政府机关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发行审核培训,清理上报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组织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和有关企业参加了全省环保法规标准培训班,对环境行政执法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全年审核处罚案件4批20余例,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级部门”,并在表彰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三是综合改革及调研不断深入,成果丰硕。组织总结了2018年环境保护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分解落实了市深改委2019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任务,起草印发了《2019年生态环境改革工作要点》,将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科室和单位,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员,坚持每月向市委深改办至少报送1篇信息,每季度报送1篇典型经验材料,全年报送信息14篇,报送典型经验材料4篇;按市委深改办要求半年和全年分别报送了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并完成半年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每季度按时报送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组织起草了《商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了各县区委、政府和市直20多个相关单位以及市局各科室、各局属单位意见,修改完成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委深改会会研究审定,2019年底前已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印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组织,认真选题,广泛调研,全局完成调研报告12篇,其中本人撰写2篇。

四是统筹环保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规范有序,服务到位。督促每季度向市行政审批局汇报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认领了我局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中的监管事项,录入监管事项18条,检查实施清单管理录入15条,认领“一网通办”事项31项,30项实现“网上可办”。结合我局业务工作,督促梳理并报送了《中省市利企便民政策梳理汇总表》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先后4次填报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一网通办”系统信息,并坚持做好日常维护。督促向市信用办报送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报告》,每月及时报送了我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信息;5月份组织开展了“诚信建设万里行”主体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报送了我局开展党员廉政承诺、干部职工在脱贫攻坚包扶贫困户承诺践诺以及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初心墙”上签名承诺活动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9年,我局在信用陕西平台上公布行政许可信息569条,行政处罚信息66条,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45条,黑名单信息1条,行政奖励信息81条,信用承诺信息58条。

二、廉洁自律,清白干净做人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主动履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任务和要求,确保“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条意见”等规定,深入实施局党组从严管理干部十条纪律和“双十规范”,持续落实全体干部和分局班子“十二字”和“十六字”、全系统党员“八个带头”、市局党组“八个表率”及“五个绝不容忍”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参加集体学习21次,专题研讨6次,撰写调研报告2篇,讲党课1次,对照党章党规深入检视问题,扎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对照检查,限期整改到位。在工作中按时交纳党费,自觉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坚持以诚待人,以事业为重,带头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了良好的生活作风。

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一方面,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新《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规章,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另一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知识的学习,使自己更好履职尽责,工作中不讲外行话,决策中不出现失误。通过学习,提高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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