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的建设

中共商洛市纪委监委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关于久久为功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9 15:18:51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浏览量:37239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市纪委对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要求及市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的工作安排,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节前采取集体学习、专题约谈、个别谈话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省、市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学习近期中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以及省市纪委公开曝光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典型问题通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省纪委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警示教育专题片,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为镜鉴、防微杜渐,充分认识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守底线,必然“踩雷”“触电”的惨痛恶果,破除“看客”心态,不能只做“旁观者”,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守牢廉洁过节纪律底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节前各级党组织、各局班子要对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自查,并分层进行谈话,重申纪律规定,讲清后果危害,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好关口,压缩节日不正之风隐匿空间,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四风”问题;节日期间,所有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八项规定要求及系统八项规定、反“四风”负面清单,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从严要求,坚决杜绝“节日病”。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全力深化专项整治。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局党组、各级党组织开展政策学习,围绕兑现承诺开展自查自纠;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自觉公开做出决不收送礼品礼金的承诺,接受监督。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公开承诺,接受监督;领导干部要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对组织作出决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整治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向干部职工重申“因各种原因未能当场拒收和及时退还的礼金,鼓励自觉主动上缴;深化“以案促改”,强化警示震慑,促进化风成俗。
        四、持续畅通举报渠道。充分运用“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积极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元旦春节期间受理的“四风”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理;对于收缴的礼金,市管领导干部需要上缴违规收受礼金的,直接向市纪委监委上缴、其他党员干部按照隶属关系直接向县(区)纪委或驻市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上缴,也可向市纪委监委上缴。市纪委监委受理电话:18991490015、18991490016,驻市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受理电话:0914-2985269。驻市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充分保密,把握分寸、妥善处置。
  五、强化监督责任。结合市纪委2020年元旦春节纠“四风”明察暗访工作的安排,采取“市纪委督查、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的监督模式,开展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检查。开展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个人报告、公款消费发票、公务接待、公车节假日通行等问题线索进行抽查核查,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交叉检查督办交办问题线索及群众举报线索,优先受理核查调查,对在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逐步推动实现作风建设化风成俗新目标。
        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2019年12月31日

版权所有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站地图 丨 地址:商洛市名人街西段 丨 邮编:726000 丨 网站标识码:6110000016 丨联系电话:0914-2312283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85号 丨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1013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