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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标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14:36:22                   浏览量:57181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环境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对标对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我局承担省考任务共三方面8项,完成1项,超额完成7项。具体情况是:

1.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任务: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36微克/立方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30天,由副局长任云峰同志分管,大气污染监管科负责。围绕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目标,制定印发了《商洛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商洛市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调度和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持续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年完成工业炉窑治理5座,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14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3家;拆改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7台70.52蒸吨,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45台54.88蒸吨;完成检测不达标、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治理41台,累计淘汰高排放车辆870辆,淘汰油改气车辆23辆;完成77个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监控系统安装,落实99家物料堆场扬尘监管措施。强化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315人次,督查检查企业(单位)2368家,发现存在问题480家,现场向企业(单位)下发交办单238份,下发督办单58份,立案处罚7家。2020年我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47天,同比增加15天; PM2.5浓度值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均超额完成省考指标任务。

2.污染减排方面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下降7.3%、6.7%、8%、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由副局长杨卫同志分管,排污控制科负责。制定印发了《商洛市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度减排工作任务和实施项目。突出工程减排、强化结构减排、细化管理减排,加速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积极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度实施的109个减排项目全部按期完成,减排工作成效明显。经初步测算,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2991.91吨、367.21吨、2976.57吨、790.81吨,同比2015年削减7.5%、7%、8.3%、8%,挥发性有机物保持零增长,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指标任务。受疫情影响,全市经济下滑幅度较大,预计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左右,完成省考任务。

3.水环境质量方面任务:辖区内主要河流国考断面达到水质目标,由副局长张辉同志分管,水体污染监管科负责。

制定印发了《商洛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境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月监测通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源头管控,狠抓污染治理,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丹江、洛河、金钱河、银花河、乾佑河等10条主要河流22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丹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丹江构峪口、丹凤下、荆紫关,洛河灵口,金钱河玉皇滩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考核目标。

(二)我局承担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政府工作报告涉及任务)共7项,完成6项、基本完成1项。具体情况是:

1.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20%以上,由三级调研员吕国强同志分管,土壤污染监管科负责。2020年投资4580万元实施的33个镇48个农村环境整治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打好四大保卫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接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举措,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分别由副局长任云峰、张辉和三级调研员吕国强同志分管,大气污染监管科、水体污染监管科、土壤污染监管科负责。一是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策并举,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47个年度碧水保卫战项目全面完成,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净土保卫战有序开展。制定印发了《商洛市净土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完成7县区295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12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四是青山保卫战扎实有效。制定印发了《商洛市青山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完成了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和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信息核查,秦岭生态环境整治167个乱排乱放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3.巩固“河长制”成果,持续推进河湖“四乱”整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搞好土壤污染防控及安全利用。由副局长张辉、杨卫和三级调研员吕国强同志分管,水体污染监管科、固体废物污染管理科和土壤污染监管科负责。深入实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四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河长制,印发了《商洛市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深化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固体废物申报登记75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57家,全市134座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加强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共策划申报入库中央资金项目7个,完成7家涉镉重点污染源整治。

4.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深化“五乱”整治。由副局长杨卫同志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联合市发改、水利、农业农村等7部门开展了秦岭生态环保执法检查,2019年排查出的526个“五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排查新增“五乱”、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环境问题56个,整改到位53个,3个正在按时序整改。

5.修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由副局长张辉同志分管,综合执法科负责。按照市秦岭办关于修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文件要求,对2018年12月编制的《商洛市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8-2025年)》进行了修编,征求46个单位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已报请市政府待审核批准。

6.加强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完善区域协作、线索移交、案件督办等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零容忍”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由副局长杨卫、张辉同志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执法科负责。充分利用市县环境监控应急平台开展环境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四级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覆盖全市98个镇办,累计配备三、四级网格员3929人,2020年全市累计巡查上报环境问题167667条。制定印发了《商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沟通协调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办法》,健全完善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机制;深入7县区分局,帮扶督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情况,邀请专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题培训,全年共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6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2件。2020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145人次,检查企业1212家,立案查处83家,行政处罚76家,移送公安1家,拘留2人。

7.倡导绿色出行,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分别由副局长杨卫和三级调研员吕国强同志分管,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在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共开办环保专栏48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2000余篇,编发“两微一端”原创稿件1000余条,环境信息新闻发布、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6.5”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内容丰富,社会公众参与广泛,倡导绿色发展的宣传效果良好。

(三)其他工作任务共4项,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具体情况是:

1.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由副局长杨卫和副县级督查专员南荣民同志分管,市环保督察整改办负责。截止2020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11项问题、交办的72件信访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9项问题、135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24项问题、205件信访件也全部整改到位,实现整改任务“清零”。

2.完成全国第二次重点污染源普查年度工作任务。由三级调研员吕国强同志分管,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完成了普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分析评估和总结报告编制上报等工作任务。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登记各类污染源3888个,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省级终审验收,历时三年的普查工作已全面收官。

3.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完成2020年度核发登记任务。加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制定年度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时发布季度和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分别由副局长杨卫和二级调研员曹可海同志分管,排污控制科、环评科和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一是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排污控制业务培训。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45张、登记2213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覆盖。二是督促各县区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任务。三是按时发布了2019年四季度、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和2020年前三个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4.全年新谋划项目不少于1个,重点策划实施产业项目;2020年争取资金7600万元以上,增幅达到10.14%以上;完成《商洛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确定的工作任务。分别由副局长任云峰、张辉同志分管,组织人事科、综合执法科负责。累计申报2020、2021年中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75个,目前已通过审核入库项目37个,2020年累计争取中省资金9245万元。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机构信息和管理人员信息,认真贯彻《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市政务中心窗口驻派人员岗位管理,服务事项办理通报连续保持前列,配合做好中介服务超市搭建工作,圆满完成营商环境省考指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填报任务,梳理总结年度“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开展情况,顺利通过市职转办对我局督查检查。

(四)党的建设共性任务完成情况

1.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分别由副县级督查专员南荣民、二级调研员曹可海、副局长任云峰同志分管,党委办、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讲话及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20余次。按照市委《关于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深入查一查选人用人情况”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深入查一查选人用人情况”工作方案》,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坚持人事、财务、建设项目审批、环境执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召开党组会、局务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四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标准,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突出理想信念,严把政治关;突出公正规范,严把程序关;突出担当作为,严把工作关;突出廉政要求,严把廉洁关。制定《商洛市生态环境系统青年干部后备人才库实施方案》《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中运用“三项机制”操作细则》《县区环境局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研判办法》等制度,对工作中爱岗敬业、担当作为的干部予以重点培养,优先选拔任用。2020年,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提拔了12名优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激励鼓励44名干部进行了职级晋升,树立典型案例3例。选拔了1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副镇长助力脱贫攻坚和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通过第七批省博士服务团引进1名博士挂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建立生态环境系统青年干部后备人才库,择优选拔了57名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为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铸就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储备力量。五是坚持人事档案管理“凡任必审”、“凡调必审”“凡退必审”原则,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完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330多名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和工勤人员干部缺失档案补交、档案专项审核和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等工作。六是认真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法规。2020年,市环境局1名民主党派干部晋升四级调研员,市直生态环境系统新申报认定无党派人士干部5名。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由副县级督查专员南荣民同志分管,党委办负责。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着力创建模范机关。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福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带头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了专题党课,局县级领导分批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4次,制定出台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十条措施》,组织全系统全面开展学习宣讲,切实用党的理论武装干部头脑,提高政治意识。局党组会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制定印发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细化责任、明确职责、推动落实。我局成功创建“模范机关”并通过市委组织部、市委机关工委联合命名。

二是加强思想建设,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及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学习教育、初心体检、对党忠诚和理想信念教育、政治鉴定、服务企业稳发展等制度机制。坚持落实“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和“会前半小时”学习制度,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先后通过党组会、党委会、党员大会、局务会、干部职工会集体学习30余次。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围绕重点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举办学习专栏交流成果,局党委分层次组织开展学习成果测试3次。“七一”组织党员赴牛背梁开展“重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之路,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主题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讲了《追循领袖足迹 感悟国之大者》主题党课,不断深化学习教育。

三是深化开展“党旗引领脱贫路”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完成186户653人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我局在洛南县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被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抗疫救灾,市直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募捐6.5万元援助洛南“8.6”洪灾的灾后重建,党员进小区领取疫情防控任务65件。加强对医疗废水废物处置设施和处置过程监管,加强疫情期间水源地和主要河流水质应急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安全。推进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办理服务,实行差异审慎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由副县级督查专员南荣民同志分管,党委办负责。

一是统筹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4月26日召开了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对2020年持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度工作进行了全面统筹安排;10月16日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持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度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同时,严格按照年初制定印发的《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要求,局党组会议坚持每季度对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点评研判,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进一步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廉洁意识。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利剑高悬 警钟长鸣》《蜕变的灵魂》等警示教育片,专题学习《商洛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录》和姜国文、赵开让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警示教育案例;组织80多名干部职工参观“殷鉴不远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展;在全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以“守初心、践使命、严纪律、勇担当”为主题,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主题党日活动、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正反面典型教育,有效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坚持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双十条规范”、“十条纪律”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时刻守住“五个绝不容忍”的底线。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完善建立了“诺、考、谈、述、助”五字廉政工作法(即全面落实科级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定期述职述廉、家庭助廉倡议五项制度)对全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洁档案”备案,严格婚丧喜庆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向班子成员下发廉政谈话手册,与班子成员、各相关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紧盯重点节点,在全系统内下发廉洁过节相关通知,同时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局党组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切实将执纪监督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实际。全年共对各县区分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4次,着重监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发现问题采取提醒谈话、公开通报等方式,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四是深化专项整治,切实转变作风。扎实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和“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等工作,在全系统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按照市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牵头组织实施生态环保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对照“四个不实”、“四个不力”、“四个不到位”、“八大问题”、“五个不彻底”逐个深入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出台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专项整治,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的十条措施》。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强化警示震慑。2020年,共对2名直属单位负责人、7名县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组织廉政考试27人次,出具廉政鉴定79份。对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中推进缓慢的9个单位及企业负责人的约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配合驻局纪监组调查核实处理问题线索5件,诫勉谈话1人次,谈话提醒3人次,责令检查4人,函询1人次。通过问题线索查处,及时整改当前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以局党组、驻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的通知》,对严格依法履职,提出纪律要求。配合市纪委对省委环保督察移交8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公开问责,协助市公安局侦办涉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45起,保持了惩治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

4.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由三级调研员吕国强同志分管,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负责。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共开办环保专栏宣传48期,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专题采访10次,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4次,编发《商洛生态环境》信息56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2000余篇,编发“两微一端”原创稿件1000余条,通过“商洛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发布稿件1500余条。二是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累计转办、处置网络环境舆情27个,2020年上半年舆情处置工作被省生态环境厅确定为优秀等次。

5.深化改革稳步推进

由副局长张辉同志分管,综合执法科负责。制定印发了《2020年生态环境改革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改革任务,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和任务台账;坚持改革信息月报送机制,按时向市委深改办和发改委报送典型案例1篇、改革信息13条;梳理上报年度改革台账、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局承担的深改任务,高标准迎接市委深改委来我局督查评估;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10项改革任务。

5.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由副局长张辉同志分管,综合执法科负责。制定印发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年审核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7件,组织市直环境系统69人按时参加学法用法知识学习并顺利通过考试;在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市局网站公开2020年“双随机”抽查结果74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80条、行政许可信息335条;认真开展案件集中评查,严格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和党组书记点评法制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和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受到依法治市办的高度肯定;借鉴宝鸡经验,制定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期间组织上街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充分肯定。

(五)公共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全力配合,服务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具体情况是:

1.脱贫攻坚工作,由二级调研员曹可海同志分管、副县级督查专员南荣民局协管,办公室和局驻村工作队负责。局驻村工作队4人,由1名副县级干部带队,常驻洛南县柏峪寺镇茶房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局系统60名包扶干部结对帮扶94户324人,截至2020年底,全村剩余的9户(17人)贫困户已全部脱贫;防返贫监测预警帮扶机制已全面建立,两户“边缘户”和“监测户”正在动态监测,全村未发生脱贫户返贫现象。2020年在洛南县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市生态环境局被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副局长杨卫和副县级督查专员南荣民同志分管,市环保督察整改办负责。截止2020年底,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涉及环境部门牵头的10个问题整改到位9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职能已调整至市资源局,评估调整工作成果已报自然资源部审核。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中涉及商洛的5个问题整改到位2个,山阳月亮洞电站、陕西秦岭钼业公司、柞水县溶洞地质公园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正在整改。省审计厅反馈涉及环境系统牵头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3.平安建设与扫黑除恶及信访维稳工作,分别由二级调研员曹可海、副局长杨卫同志分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分别负责。一是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成立局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分管领导和科室。二是完善机制,切实履职尽责。根据中省市有关要求,先后多次起草、修订、完善全市生态安全工作机制。三是聚焦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摸排上报的1条疑似涉黑涉恶线索已移交司法部门办理。接收市扫黑办转办涉黑涉恶线索2条已核查办理完成。摸排整治行业乱象问题线索36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全系统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完善整理“三书一函”台账,共接收“三书一函”70份,其中办结62份,8份正在抓紧时间办理。

4.网络安全与数字经济工作,分别由三级调研员吕国强和副局长杨卫同志分管,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分别负责。加强网络安全,完成市县环境部门政务新媒体的备案、更名,启动了局网站改版升级工作,及时完成各类网络不规范问题的处置整改工作,组建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网评员队伍,各县区分局、各单位和各科室共推荐上报网评员100名。依托自建的市环境应急监控指挥平台,不断开发、深化系统应用,促进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4.创建工作和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二级调研员曹可海同志分管、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创卫、创文、垃圾分类、节水创建工作,牵头创卫环境污染治理组工作在各组联评中持续保持领先,市环境局机关成功创建市级无烟单位,创文、垃圾分类、节水创建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承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0件,截止9月底,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并分别接受了市人大、市政协的考核检查。

(六)本年度巡视巡察、督查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

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涉及环境部门牵头的10个问题整改到位9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职能已调整至市资源局,评估调整工作成果已报自然资源部审核。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中涉及商洛的5个问题整改到位2个,山阳月亮洞电站、陕西秦岭钼业公司、柞水县溶洞地质公园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正在整改。省审计厅反馈涉及环境系统牵头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七)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2020年,我市荣获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的2019年度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评估考核优秀单位,我局荣获2019年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市委、市政府通报的全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单位、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大气污染防治和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优秀单位;市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市政协议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市政府通报的2019年度全市污染减排工作优秀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单位。

(八)被约谈、通报、问责等情况

2020年,我局未出现被约谈、通报、问责情况。

二、生态环保工作取得十大成效(亮点)

一是蓝天保卫战大获全胜。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创历史新高,连续八年位居全省第一,连续四年进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二是碧水保卫战圆满收官。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为优。三是净土保卫战成效显著。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和全市295个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完成。四是青山保卫战进展顺利。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秦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五是污染减排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登记核发实现全覆盖,109个年度污染减排项目全面完成,预计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考核任务。六是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实现清零。中央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我市问题、交办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七是监管执法持续强化。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到位,环境应急管理不断加强,全年无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八是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由5类105项105个参数扩展到10类207项585个参数,步入全省环境监测第一方阵。七县区环境监测站全部取得监测资质,洛南、丹凤、山阳县环境监测站达到西部地区三级站标准。首次对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开展了源解析。九是环境宣传扎实有效。坚持商洛日报、市电视台“环保周刊”、“环保在行动”一周一刊一播环境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扎实实施“十百千万”环保宣传教育倍增计划。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五进”,“6.5”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参与广泛,效果良好。十是党的建设得到加强。成功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论坛和系统职工运动会,开展了生态环境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被授予“模范机关”荣誉称号,“蓝天碧水卫士,生态文明先锋”党建品牌被评为优秀党建品牌。

三、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污染防治资金不足。近几年,中省投入我市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有限,加之我市自身财力紧缺,污染防治资金筹措困难,尤其是农村建成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因经费保障不到位,部分难以正常运行。三是考核任务压力巨大。中省生态环保新任务、新要求压力持续加大,按照生态环境质量中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刚性要求,省考指标逐年提升,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基础好,改善幅度有限,以后考核任务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四是环境风险隐患形势依然严峻。我市担负着确保国家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的政治责任,但全市境内众多的尾矿库,频繁过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环境安全风险和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压力很大。

四、下一步打算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紧扣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抓好源头防控,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治理机制,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十五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二是强化措施,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三是防治结合,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四是系统治理,切实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五是严格监管,切实抓好固废和辐射管理。六是紧盯目标,持续加强污染减排。七是加大力度,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八是夯实基础,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九是依法规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十是严格把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十一是创新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十二是深化改革,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十三是加强管理,全力推进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十四是科技引领民,有序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十五是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其他各基重点工作。

我局在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盼、与兄弟单位对比,仍然存在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思路,紧扣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扎实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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