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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向各县区发出水质管控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3-01-12 18:03:44                   浏览量:6525

1月11日,市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一季度水质管控的提醒函,提醒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污染治理责任,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提醒函指出,根据历年水质监测数据趋势分析,我市一季度水资源相对短缺,水体自净能力下降,污染排放相对集中的特殊时段,提醒各县区密切关注、分析水质数据,针对水质波动较大的断面,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提醒函要求,各县区要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强化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在线监控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稳定有效运行,尤其是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做到科学、规范管理,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要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城镇、农村污水排放监管,持续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守好污染物进入水体的最后一道“闸口”。要加强特殊时段污染物管控,要加强污水收集处置的排查调度,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屠宰、食品加工、医疗等行业及工业集聚区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为全年水环境持续改善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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