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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成功磋商两起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发布日期:2023-12-21 08:42:59                   浏览量:4735

为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实施,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12月19日,镇安县环境分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就2家建设工程企业违法排放废水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展开磋商,协商成功并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

此次磋商的两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均涉及高铁施工项目,在磋商会召开前,镇安县环境分局依法委托陕西宝鸡文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开展了实地勘查、走访询问等调查程序,并对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情况进行鉴定评估。经评估,两起违法行为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金额为0.87万元。经会议磋商,最终确定采取货币赔偿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成为镇安县成功办理的首批水环境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镇安县此次成功办理的两起高铁项目涉水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是切实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到实处,为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实践经验和案例遵循,努力营造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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