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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两打”典型案例公开

发布日期:2023-12-28 17:38:13                   浏览量:9873

为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严肃查办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现公布2起“两打”领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一、赵某某利用氰化物洗洞盗采金矿严重污染环境犯罪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4日,洛南县公安局、洛南县环境分局根据群众反映巡检镇有人涉嫌非法洗洞盗金线索,随即委派执法人员、监测人员前往调查取样。现场检查发现2023年2月9日至2月13日,赵某某利用金蝉洗金-活性炭吸收法在巡检镇驾鹿村东桃子沟古有民踩坑道内实施盗金违法行为,将50KG危险废物“金蝉”(氰化钠)投入提取池,造成坑道和两个提取池内水质氰化物超标,可能影响到群众生命安全。

查处情况:

赵某某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洛南县环境分局2023年3月22日立案调查(陕H环立案字〔2023〕20号),2023年3月27日将其移送洛南县公安局(陕H环刑移(2023)2号),2023年6月20日洛南县检察院向洛南县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9月19日洛南县人民法院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启示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危险废物的环境犯罪案件,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启动联动机制,会同公安联合办案。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控制案发地,及时开展现场勘查、取样监测等工作,第一时间锁定环境违法证据。公安机关控制主要当事人,发现与收集犯罪证据,保全现场执法影像资料,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确定当事人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案件现场勘验、证据侦查阶段衔接紧密,相互配合,打出“组合拳”,快速查处侦办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有效预防环境污染风险。

 

二、商南县秦东钒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犯罪案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26日,商南县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商南县秦东钒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厂区门口堆放约有一万五千吨生产废钒渣,未采取覆盖及入库等措施,堆存的生产废钒渣(含废酸)距离河道最近距离约5米左右,采样监测后河道水体超标环境违法问题。

查处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2023年8月2日,商南县环境分局立案调查(陕H环立案字〔2023〕129号),2023年8月18日移送商南县公安局(陕H环刑移〔2023〕4号),商南县公安局2023年8月18日进行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启示意义:

本案涉案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入场道路上,固体废物上沾粘有废酸,环境风险大,群众反映强烈。商南县环境分局于案情发现当日即启动联动处置机制,对固体废物进行转运处置,尽可能将环境影响、危害后果降到最低,防止了污染物的扩散。另一方面联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启动联动办案,充分发挥两部门各自的办案优势,迅速破案,化解群众恐慌心理,将环境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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