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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召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工作约谈会

发布日期:2024-02-02 08:26:37          作者:汪杰         浏览量:6121

1月31日,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加强全市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工作约谈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湘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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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洛南县、商南县水质超标相关情况,分析了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城管局,洛南县、商南县政府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务必要以此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切实举一反三,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的高度,深刻认识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打好碧水保卫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水质保障,巩固治理成效,提升管理水平,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水质达标。二要扎实开展系统治理。强化排查整治,聚焦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设施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检修老旧破损管网,优化运行参数,狠抓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监测预警,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察、明查暗访、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切实解决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三要务必严格考核问责。要全面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工作应付、任务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环境质量退化的镇办或部门负责人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问题台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和市城管局分管领导,各县(区)环境分局、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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